样品买卖合同书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样品买卖合同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买方(即使用方): (以下称甲方)
卖方(即制造方):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定购设备一套,特立和他 如下:
一、 设备名称
二、技术说明(见附件)
三、设备制造、安装、调试:
(1)本设备从乙方收到甲方所付定金之日起120天内,乙方必须准时将本设备制造安装好。设备调试为30个工作日即本设备甲方付出定金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保证在150天内将本设备交付甲方使用。
(2)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本设备按装调试的,工期顺延。
(3)自本设备安装完成之日起15天内,因买方原因不能配合卖方试车,视同试车完成,买方须按合同付款。
四、包装及运输:本设备包装及运输由甲方负责。
五、设备使用培训及保修:
(1)设备在安装好好后进入设备调试阶段,乙方负责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期为十五天。(在此期间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食宿)
(2)设备正式通过甲方签字收之日起本设备由乙方负责保修XXX。
(3)在保修期内,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甲方须向乙方支付零件费及差旅费。
六、设备单价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中设备的税后总价为人民币300万元正,付款方式按以下执行: 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50%即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圆整(XXX元)作为设备定金,设备制造过程中(合同签订40天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7%,即人民币伍拾万圆整(500000元),即仍做为进度款。设备制造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即人民币叁拾万圆整(300000元),款到发货。设备安装完成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即人民币陆XX(600000)。设备调试完成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即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元),自本设备收之日起120天后的第一周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七、违约处罚
(1)乙方承揽设计、生产本合同设备整机,要认真负责严谨科学地加工制造本设备,并保质、保量、准时将本设备交付甲方使用,若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____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逾期交付部份货物价值万分之一的违约金,但累计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五。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按期付款给乙方,即等于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追讨甲方欠款总额月息百分之二,且工期顺延。
八、在合同签订后,如甲方提出修改该设备,需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商讨,经甲乙双方同意,且甲乙对该修改项目向乙方作相应的'经济补偿后进行,同时工期顺延。
九、本报价未含消防,劳动单位安检费用及现场电源稳压系统之估价。
十、本报价未含水、电源、压缩空气、燃气等管路及储存装置。
十一、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平等友好的协商方式予以解决,若协商不成,由原告方法院裁决。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经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所有的装载机让给乙方一事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装载机工程机械概况 品牌:柳工装载机 型号:50C 车辆识别代号:50CXXX
二、转让价格:20元
三、付款方式:由甲方欠乙方的借款中扣出。
四、甲方承诺对上述装载机转让合同范本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乙方基于该承诺购买上述装载机。如因第三人向乙方主张装载机的所有权或他物权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五、装载机现状已由双方确认。因该装载机系二手旧机,甲方对于装载机的运行状况及工作状况均向乙方作了充分的说明,乙方对于该装载机的现状以及日后运行可能出现的问题均已了解。
六、装载机由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广汉顺兴XX交付给乙方,乙方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进行验收,乙方对装载机的运行状况及设备数量、质量有任何不符合双方在本合同中的说明及约定的,应当场以书面形式交由甲方确认并由双方协商解决,交付后即视为验收合格。
七、装载机交付后,因该装载机的运输、运行所产生的任何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包括装载机本身的故障、质量问题产生的损失以及对第三人的侵权所产生的损失,交付后所造成的一切事故和违法事故责任均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如甲方在装载机交付后承担了上述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九、因履行装载机转让合同范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十、本装载机转让合同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货物买卖,经双方同意议定条件如下: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购 货物,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与样品同品同种同类同质的货物 件,甲方应于 日内交付乙方。
第二条 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仅能为一部分的交付,应于 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时可解除合同。
因此致乙方受到损害时,乙方可请求赔偿,甲方决无异议。
第三条 如因天灾事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货或不能为全数的交付,可延缓期日。但其延缓日数应经双方议定。
第四条 买卖货款议定每件人民币 仟 佰元,共人民币 万 仟 佰元,交货同时应悉数付清。如乙方不为付清的,甲方可将货停止交付,并约定相当期间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时,甲方可解除合同。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害亦得请求赔偿。
第五条 乙方预知届期不能付款的,可于一日前通知甲方延展日期交货,倘甲方不同意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给对方造成损害,应负赔偿之责。
第六条 甲方所交付货物,如与样品不相同时,乙方可请求更换或解除买卖合同,甲方无异议。因此致乙方受到损害者,更得请求赔偿。
第七条 货价如有升降变动的,各方不得主张增减,或借故解除合同。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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