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施工合同范文锦集10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施工合同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施工合同 篇1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完成酒泉市广源停车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停车位钢结构加工、制作工程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确立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合同双方共同执行,签订本合同。
一、 合同范围
1.1 范围: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钢结构图纸要求,进行停车位钢结构组件的材料购置、加工和制作。
1.2加工材料严格按设计要求的质量进行采购,整理好材料质量档案。
1.3加工数量:垂直升降横移停车位钢结构1800个。
二、合同价款
本合同总价款为大包干人民币:壹仟叁佰玖拾壹万叁仟元整(¥13913000.00元)。以上价格为停车位钢结构材料费、制作和安装的总费用(开具增值税发票)。
三、付款方式及工程进度
3.1 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3日内,付合同总价的10%,即人民币:壹佰叁拾玖万元整(¥1391300.00元)。
3.2 第二期付款:清单中包括的所有项目工程材料加工制作完毕进入施工场地后,经甲方验收质量合格,制作、安装后,付合同总价的40%,即人民币:伍佰伍拾陆万伍仟贰佰元整(¥5565200.00元)。
3.3 第三期付款:工程全部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结算完毕,甲方预留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剩余款项一次性付清。
3.4 第四期付款: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期满,经甲方确认工程无质量问题或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后,一次性支付清剩质保金。
四、工程质量及验收
4.1 工程制作安装质量必须达到《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20xx)的规定。焊接质量达到《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GJ81-20xx)要求。钢结构涂装前应对构件表面进行处理,本设计构件表面处理方法为角磨机钢丝刷或手工钢丝刷除锈、除焊杂、毛刺、倒角后,用布擦净后喷醇酸防锈底漆一边,(具体油漆颜色项目主管定)。施工按钢结构施工技术规范进行;
4.2 乙方承担合同内的工程质量的达标责任。
五、甲方责任
5.1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加工所必须具备的图纸、加工要求。
5.2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材料进入安装工地的材料放置场地及看管。
六、乙方责任
6.1乙方负责按时完成合同内所有项目的材料采购、加工、制作和安装。
6.2乙方应保证所有材料质量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不得低于国标偏差要求并出具合格证,所选购的材料符合本合同项下约定的使用目的,所有材料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6.3乙方对承包项目工程提供为期壹年的保修,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负责修复或更换,但因甲方操作不当引起的损坏应由甲方承担相关维修费用,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要求维修或更换通知之时起8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维修或更换。若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到达,或者同一问题经乙方两次维修仍未解决,则甲方有权利聘请专业的公司进行修复,所支付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 变更
7.1 甲方可对合同内工程内容提出变更,包括对技术条件或技术纪要,材料的增减或原材料的代替、增加、减少以及工厂发运时间等。变更应由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变更请求后予以接受并以书面形式答复。
7.2 变更以双方书面确认为准。任何变更,,甲方允许乙方延迟履行合同义务和并按双方协商意见变更合同价款,对变更前的材料及其原材料如已投入生产或完成采购,按中途退货处理。无双方书面确认的变更不得作为最终合同价款结算的依据。
八、工期
8.1 本合同工期为100天,自20xx年4月1日至 20xx年6月9日。材料按甲方要求分批次进入工地时间:第一批不晚于20xx年5月11日。
8.2 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进度完工。因甲方变更和施工条件不具备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则工期按照双方书面确认的实际延误的时间顺延。若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不能按期施工,买方有权利将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外包,相应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九、 违约责任
9.1 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之约定的均属违约。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违约方应承担因此给相对方造成的损失。
9.2 因甲,乙双方任意一方造成违约、逾期开工或工程完工日期晚于约定工期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的比例向另一方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方逾期超过原定工期10日的,甲,乙双方任意一方有权利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按合同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
9.3 乙方交付的材料如存在质量缺陷,应由乙方负责更换所需的材料;如少于合同数量,应由乙方负责补齐; 乙方的工程质量如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另外,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工程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继续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9.4 如果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付款,甲方应按照本合同9.2条承担相应的责任。
9.5 如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本合同, 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十、 争议解决
凡因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未能就争议事项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当地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一、其他条款
11.1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11.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叄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年 月
施工合同 篇2一、实习概况
经过为期5天的实习,我们通过工程实例进一步也更真实的了解了合同的重要性,同时,也让我们对招标、投标过程更加清晰。这五天的实习也验证了那句俗话“纸上 ……此处隐藏14260个字……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O1-43-20xx);
(2)《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27-20xx)。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场主办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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